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深入发展,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创新中心是创新主体集聚形成的,科技创新活动集中、科技创新实力雄厚、科技成果辐射范围广,从而在价值创造和科技创新网络中占据领导和支配地位,对创新资源流动和创新活动开展具有显著的引导、组织和控制能力的城市或地区,正成为支配创新资源流向、影响创新版图演变、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力量。充分认识科技创新中心的形成机制,对于加快推动我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制度创新是形成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动力
制度创新为科技创新提供制度保障,通过制度创新可以改变创新主体的行为,引导创新主体将资源投入创新活动,激发创新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创新效率。世界各国科技创新中心的形成都是在国家推进制度创新的基础上实现的。比如,186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莫里尔法》,决定由政府把部分公地永远赠与每个州的有关院校。在政府赠予公地的制度支持下,1951年斯坦福大学才可能把582英亩校园划出来成立斯坦福工业区,兴建研究所、实验室、办公写字楼等,斯坦福大学才会诞生世界上第一个高校工业区,硅谷才可能在斯坦福大学工业区的基础上逐渐成长为美国和全世界高技术产业区的楷模,成为全球科技创新中心;英国伦敦先后出现的工厂系统、科学社团和专利制度等是伦敦科技创新中心形成的重要保障;法国技术学院的快速发展以及工程师制度的建立是法国巴黎地区成为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条件;德国创办的专科学院、大学和教学、科研相统一的高等教育体系是德国慕尼黑地区成为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支撑;日本的精益生产体系、质量管理革命等制度创新也助力东京都地区成长为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由此可见,制度创新是世界各国科技创新中心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动力。
人才集聚是形成科技创新中心的关键要素
人才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具有一定专门知识和较高的技能、能够以自己的创造性劳动对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做出贡献的人,是人类群体中较为杰出的部分。科技创新中心需要的人才不仅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人才,还包括企业家、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营销人才、金融人才等,不同类型的人才在科技创新过程中发挥不同的作用。从本质上来讲,科技创新活动是一种高度智能性的活动,是知识密集型活动,其发生的条件是知识的积累和技术的进步以及新技术的转化运用,因此科技创新活动本质上需要人才的集聚。人才在空间上集聚会产生知识累积效应。知识的传递效果会随着时空的阻隔而产生距离衰减规律,特别是那些难以通过文字表达而进行传递的隐性知识更是需要人与人之间正式或非正式的面对面交流才能有效传递。人才高度集聚,才能有效促进知识的传递、积累,而知识的积累是创新的前提。随着创新的复杂化程度日益提高,创新的不稳定性日益增强,加之市场需求的多样性不断提升,创新过程由线性创新模式向非线性、网络化模式转变,单个人才有限的知识存量和相对单一的研究方向已难以满足创新的需要,人才集聚所产生的交互作用则可以突破这一困境,降低创新风险,提高创新效率。因此,人才集聚是科技创新中心形成的重要支撑。
良好生态是形成科技创新中心的基础条件
促进科技创新中心形成的生态系统包括创新主体系统和创新环境系统。创新主体系统要求科技创新中心具有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和政府五大创新主体,缺少哪一类都难以实现区域持续创新。高校和科研院所是新思想、新知识、新技术等创新资源的提供者;企业在新的创意转化为市场价值过程中起着关键的作用;金融机构为创新提供资金支持;中介机构为其他创新主体合作创新牵线搭桥;政府通过改善创新的硬环境和软环境为其他创新主体开展创新活动提供条件。创新环境系统包括硬环境和软环境两个方面,硬环境就是有利于创新主体交流、合作的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和为创新主体开展创新活动搭建的研究实验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等创新基础设施,完善的硬环境是科技创新中心形成和发展的物质保障。软环境包括创新文化、市场体系、法治体系等鼓励和支持创新的文化氛围和制度体系。有利于科技创新中心形成的区域文化应该具有包容性和开放性,包容性文化是激励创新主体勇于尝试最终走向成功的重要力量,开放的创新文化降低了人才的进入壁垒。完善的市场体系有利于区域之间或区域内各种创新要素流动。完善的法治体系可以为创新主体提供稳定的创新预期。因此,由创新主体系统和创新环境系统形成的良好创新生态是区域内各种创新主体发挥各自创新优势、形成科技创新合力、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基础条件。
市场和政府相结合是形成科技创新中心的基本路径
完善的市场机制可以通过价格体系指引创新主体的创新方向,有效配置创新资源,引导创新主体根据市场需要从事创新活动,最大程度激发创新主体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在世界范围内形成先于别的创新中心的创新成果,并通过成果转化形成新产品,获得产品增加值不断上升的垄断利润。这种市场自发形成科技创新中心的路径尽管可以充分激发创新主体的内生动力,形成区域科技创新活力,但其前提是需要完善的市场机制做支撑,也具有盲目性、滞后性等缺点。政府规划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就是政府从国际国内宏观背景和经济发展实际出发,制定国家或区域中长期科技创新规划,选择有条件的区域建设科技创新中心,促进企业、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积极创新,形成科技创新高地。这种路径尽管可以集中国家力量加速推进创新资源集聚和创新中心形成,但由于过于强调政府的作用而忽视了市场对激发创新主体内生动力的作用,导致创新中心建设缺乏效率。因此,市场自发和政府规划相结合是加速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形成的基本路径,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完善市场机制,并制定科技规划、财政和金融等优惠政策引导创新要素加速集聚,引导创新主体在市场机制作用下积极创新,形成布局合理的科技创新中心。
(作者系四川省委党校区域经济教研部教授)

